近日,闽侯法院对一起“酒驾”案开庭审理,并邀请福建工程学院师生参加“拒绝酒驾”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宣传酒驾的危害,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
被告人苏某某是一名刚从福建工程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和同伴自主创业,工作事业小有起色。在一次和合作伙伴把酒言欢畅饮之后,被告人抱着侥幸心理独自一人酒后驾驶小轿车回家,返家途中与其他车辆碰撞造成事故。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留下了悔恨的眼泪,希望身边的朋友能引以为戒,用自己的沉痛代价警醒他人。现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的同学表示,法院通过身边鲜活的案例对“酒驾”的危害性进行生动地宣传,使他们很受触动。庭审结束后,法院向师生发放了预防酒驾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