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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多措并举维护金融债权
  发布时间:2015-04-10 10:02:00 打印 字号: | |

2014年,闽侯法院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74件,涉案标的额为5912万元;2015 1-3月,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8件,涉案标的额3173.4万元。为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依法规范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的若干意见》,使用债务人、担保人在借款、担保合同中明确的送达地址进行司法专递送达,缩短案件审理时间,提高金融纠纷案件司法效率。二是畅通财产保全审查程序,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案件,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审查、次日行动,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向金融机构发布失信人员及不合理估价的评估机构名单,防范金融风险。四是服务金融企业,定期走访,多次针对金融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举办法律实务讲座,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的法律素养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