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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有效化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5-11-03 10:54:00 打印 字号: | |

2015年,闽侯法院共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254件,审结201件,结案率79%,其中调解131件、撤诉23件,调撤率77%。一是成立涉商品房案件化解小组,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疑难问题;二是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处理机制,召开联席会3次,通报群体性商品房合同案件情况5次,协调群体性纠纷256人;三是加强与房管所、城建、房地产协会等部门协调,邀请有专业知识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协助调解案件85件,诉前化解纠纷36件;四是走访有关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7场次,开展进社区专项法制宣传2次。(闽侯法院)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