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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公开审理首例信息网络安全犯罪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04 17:50:00 打印 字号: | |

信息网络安全关乎传播秩序和社会稳定,关乎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安全,打击信息网络安全犯罪刻不容缓。近日,闽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信息网络安全犯罪,检察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被告人龚某提起公诉。被告人龚某通过淘宝网店向多人贩卖手机监听软件,为多人提供具备定位、监听通话、拦截短信、开启摄像头拍照、发送邮件等功能的软件服务,获取高额回报。通过庭审举证质证,被告人龚某当庭认罪。

信息网络安全犯罪具有科技含量高、隐蔽性强、形式多样化等特点,必须通过网络手段进行调查取证,这给法官查清案件事实、对犯罪行为定性带来极大挑战。该院充分发挥打击信息网络安全的审判职能作用,坚决同信息网络安全犯罪活动作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人员,强力铲除信息泄露的土壤,为民众的信息安全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