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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反映农村留守老人犯罪亟须引起重视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04 17:52:00 打印 字号: | |


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现状,使得农村留守老人刑事犯罪问题日益突出。2013年以来,闽侯法院共受理55岁以上农村老年人犯罪2628人,留守老人犯罪亟须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留守老人犯罪呈现以下特征:一是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主要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方面,涉及容留他人卖淫、开设赌场、失火、滥伐林木、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罪名。二是生活得不到保障和满足,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男性犯罪人员显著多于女性。三是作案手段较为简单直接,多为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较好。

留守老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家庭、社会和个人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农村留守老人大多收入有限、生活窘迫,子女外出务工鲜有问津,严酷的生存现状和无人关爱的孤独感让留守老人易动邪念。另一方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薄弱,法制教育落后,留守老人消极的情绪和心理压力难以宣泄,自我约束能力差。

留守老人犯罪预防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共同努力的综合问题。建议:一是发挥家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倡导外地务工子女加强与留守老人的情感联系,宣传教育子女常回家看看,给予老年人更对的家庭温暖。二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政府应增加老年人的文体娱乐设施,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疏导、缓解老年人的心理问题。三是完善农村低保、五保制度,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四是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更加重视采用浅显易懂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使之自觉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