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协同交警部门召开交通事故处理调解研讨会,搭建交通事故纠纷协调平台;二是交通肇事案件判决的同时向公安机关送达判决书,实现法院对罪犯判决与公安机关吊销罪犯驾驶证对接;三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开展“拒绝酒驾”庭审观摩、交通安全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