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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倡导“行为俭、正为气、廉为尺”欢度春节
  发布时间:2016-02-05 15:16:00 打印 字号: | |

  金猴至,闽侯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以节俭为美德,以清正为追求,以廉洁为标尺,过一个文明和谐的传统佳节。

  廉政教育促提升。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尤权在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的讲话精神以及周强院长、马新岚院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政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反腐办提出的“八不准、八不得”“九严禁、两坚持”等规定。提升干警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用纪律规范干警的言行,强化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围。

  防微杜渐促廉洁。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编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在重要时间节点上更要心存畏惧,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形成敬畏纪律、遵守规矩的政治生态。

  家风建设促和谐。把家风建设摆在防腐败倡廉的重要位置。在节庆期间向干警及家属发送“八不准、八不得”“九严禁、两坚持”等廉政短信,加大廉政宣传教育范围,发挥家属在反腐倡廉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为奢靡所腐,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吹好“耳边风”,努力营造节俭、廉洁、和谐的家庭氛围。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