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放监督卡。实行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制度,便于接受当事人的廉政监督,2015年共发放《廉政监督卡》6873份;二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我院监察室会在审结和执结案件中随机抽取进行廉政回访,2015年已对200余起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三是建立与媒体的互动机制。2015年《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福建法制报》等十余家媒体对我院案件情况及先进事迹进行报道,有力地发挥了媒体的监督力量;四是主动走访。采取主动上门走访、上门请代表评议法院工作等措施,加强内外联系,2015年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次35人,走访群众600余户,共收集意见2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