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审结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90件257人,参与禁毒斗争、打击非法传销、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行动,建立重大案件舆情监控机制,妥善做好重大敏感案件预警、应对工作。二是扎实做好少年审判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分案审理机制”、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心理辅导等举措,实行犯罪记录封存16人,判后回访帮教未成年犯48人次。三是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配合做好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等工作,向社区移送矫正对象16人。四是着力基层矛盾化解,调撤民商事案件1510件,构建法庭、镇政府、高校法学师生三方诉前调解机制,委托或邀请律师庭外和解、庭前调解案件300件,聘请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57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