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采取绩效考评、发改案件每月分析通报、召开案例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法官工作责任心,提升办案质量。二是针对刑事发改案件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调沟通。三是强化证据裁判意识,把好事实证据关,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裁判原则。四是重视审判调研、学术论文撰写工作,以发改案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契机,通过学术研究着力提升法官理解法律精髓、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