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审判杂志社主办、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兴安杯”·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研讨会在兴安盟阿尔山市举办。会上,我院江彬主任与林缤同志撰写的论文《论环境犯罪被害人自诉权的确立》荣获论坛征文一等奖。我院林缤同志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