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闽侯法院扎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09-26 10:43:00 打印 字号: | |

一是主动保障创新发展。推动构建产业新体系,20161-8月,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等案件13件。助力化解房地产库存,审结涉“弃房断供”商品房纠纷案件75件。建立金融案件会商通报机制,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报30余次。二是着力推动协调发展。保障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顺利推进,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20件。成功化解林某某诉政府强制拆除其违章建筑一案,参与县“两违”综合整治工作的个案协调并提出法律依据。三是注重服务绿色发展。受理涉生态环境案件22件,做好生态环境审判庭设立及更名工作,规范生态庭受案范围。审结滥伐林木、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19人,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理林业侵权案件7件,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是积极促进开放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27件,办理涉台司法文书送达26件,设立华侨联络办公室,推荐一名退休法官任县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成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联合县台办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涉台民商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五是扎实助力共享发展。审结劳动争议、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案件129件,定点挂钩帮扶贫困村,派驻3名扶贫干部协助开展工作,拨付10万元款项用于建设公益事业,落实困难群众帮扶金4.8万元。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5.8万元。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