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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道路铺设引纷争 亲叔侄两败俱伤 一人领刑一人受伤
  发布时间:2017-01-09 16:01: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闽侯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亲叔侄故意伤害案,程某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程某利系程某丹的亲叔叔。2016年6月14日,其二人所在村委会组织工人对其房前的道路铺设水泥路。程某丹认为靠近其家一侧的道路地势明显低于叔叔程某利家一侧,担心日后下雨给房屋地基造成危险,故拿来锄头在道路中间挖条排水沟。程某利见状觉得刚铺好的道路被这么一挖有碍观瞻,且造成通行不便,故上前阻止并与程某丹发生争吵。在此过程中被告人程某利从门口的洗衣池旁拿出一个木块,并持该木块打击被害人程某丹左侧头部一下,致被害人程小丹头部受伤,当场晕倒在地,住院治疗50多天,花医疗费5万多元。经鉴定,程某丹因外伤致左侧硬膜外血肿、右侧颞叶脑挫伤,不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属轻伤一级;因外伤致额骨骨折,属轻伤二级。案发后,鉴于双方的亲情关系,公、检、法等单位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无法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闽侯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案:本案系亲叔侄之间因相邻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血亲两家反目成仇,对簿公堂,一人领刑,一人受伤。宽容礼让是生活中的一种美德,人与人相处,若能多一分谦让多一分宽容,许多矛盾就能迎刃而解,许多干戈就能化为玉帛。茫茫人海,能成为亲人、朋友是一种缘分,学会换位思考,多做沟通,各退一步,对己对人都是海阔天空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