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闽侯法院生态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滥伐林木案
  发布时间:2017-02-23 17:09: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闽侯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在闽侯县荆溪镇仁洲村村委会公开巡回审理了两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将涉及自然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林区巡回审理,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当地30余名村民参加了案件旁听。

第一起案件被告人刘某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雇请工人到闽侯县荆溪镇仁洲村“天岗顶”山场砍伐林权属于自己的林木并修建道路,经勘验鉴定被砍伐的林木山场面积4.0005亩,被砍伐林木蓄积量20.5949立方米,道路中被勾机开挖的杉木合计285株。第二起案件被告人曾某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雇请工人到闽侯县荆溪镇仁洲村“刺山”山场砍伐林权属于自己的林木,出售获利两万多元,经勘验鉴定,被砍伐林木蓄积量25.3598立方米,被砍伐林木系水源涵养林。

仁洲村以风景优美闻名,拥有近千亩原始生态林,其中包含大量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开发的三叠井风景区更是国家森林生态保护区。该院多次受理该类型案件,认识到当地村民可能普遍缺乏生态保护意识,结合推进毁林案件的“补种复绿”修复工作的需求,决定通过生态巡回法庭方式在案发地公开审理这两起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争取当地群众对国家林地保护工作及法院生态审判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庭审结束后,该院生态庭法官联合森林公安开展了以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普法活动,现场释法说理,并发放漫画宣传册,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拓宽了审判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