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院自觉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不断创新举措,搭建司法平台,努力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严惩涉农刑事犯罪案件,2017年以来审结涉违规操作农村住房审批、占用农地等刑事案件2件2人,为政府、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9.98万元。二是依托重点林区、农业集中区、示范区巡回审判点,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快审快结3件,结案标的总额8.5万元。三是健全涉农业案件协调联动机制,联合检察院、公安、国土、农林水、环保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出台规范性文件,合力打击涉农犯罪与保护农林水资源。四是推进“补种复绿”工作,牵头引导县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等部门建立生态恢复补偿机制,服务林苗木培育,责令补种复绿48亩。五是定期走访农业示范企业、合作社等,开展送法下乡村活动, 加强与“庭审直击”“法眼”等栏目的合作,选择2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涉农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审理,扩大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