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闽侯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打击涉生态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并行,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多措并举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
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制定“补种复绿”及衔接互动机制,今年来审结生态案件15件,责令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177.6亩,缴纳保证金12.6万元。
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出台规范性文件,联合检察院、公安合力破获审判审理工作室”,增聘生态专家陪审员、特邀调解员,与检察院、林业站、村委会协作化解林地纠纷。
强化生态文明宣传。依托LED公告屏、电子触摸屏、“双微平台”编发环保案例18篇,开展普法宣讲、巡回审判11场,发放宣传材料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