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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四举措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7-11 15:17:00 打印 字号: | |

今年来,闽侯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打击涉生态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并行,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多措并举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

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制定“补种复绿”及衔接互动机制,今年来审结生态案件15件,责令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177.6亩缴纳保证金12.6万元

强化行政执法司法联动,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出台规范性文件,联合检察院、公安合力破获审判审理工作室”,增聘生态专家陪审员、特邀调解员,与检察院、林业站村委会协作化解林地纠纷

强化生态文明宣传。依托LED公告屏、电子触摸屏、“双微平台”编发环保案例18篇,开展普法宣讲、巡回11,发放宣传材料500份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