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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多环节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7-07-31 17:00: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针对案件增幅大、审判业务日益繁重的形势,闽侯法院以提高审判质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为目标,实行审判流程多环节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立案登记繁简分流。简单案件由基层法庭及速裁审判团队进行审理,复杂案件根据类型交由专业审判团队审理,年4月试行以来,共分流案件279件适用速裁程序受理刑事案件58件,结案54件,平均结案周期7天;速裁审结民商事案件232件,调解撤诉172件,平均审理期限15天。

案件审理繁简分流。速裁团队审理简单案件时,对同一类型案件实行多案同审、多案联审。其他专业团队审理案件时,对法律关系明确,但因程序性问题转入普通程序的案件,指定年轻法官办理,实现简案快审;对疑难复杂案件,由资深法官办理,并成立专业法官会议小组,通过法官“会诊”,实现繁案精审。

执行程序繁简分流。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三色管理”办案机制,将执行案件筛选分类为简易案件(绿色案件)、普通案件(红色案件)、恢复执行案件(黑色案件)建立速执团队,负责诉讼保全、网络查控、简易执行等工作,2017年以来,执行案件财产控制率、执行时限、执行到位率均有15%以上的明显增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