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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两并举 润物于“无声”: 闽侯法院为聋哑当事人开庭请“翻译”
  发布时间:2018-06-06 16:21:00 打印 字号: | |

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开始了,与以往不同,审判法庭上法官与当事人正以“无声”的方式交流着。

近日,闽侯法院受理一起双方均为聋哑人士的特殊离婚案件,为了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闽侯法院少年庭林芬法官邀请了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两位手语老师,为当事人提供翻译。

庭审过程中,每一项诉讼进程都经过肢体语言传递,当事人也能明确了解法官提问的内容,发表意见。经过庭审调查,在了解了双方离婚原因、生育子女情况、共同财产等情况的基础上,法官用平实规范、通俗易懂的语言,借助手语老师的传声,对两位聋哑当事人就离婚意愿及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劝说调解、释法析理。在这“无声”的一字一句审判中,两位聋哑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这场情法并举,彰显司法温情的无声审判圆满落幕。

此次“无声”庭审体现的是法院在保护诉权、保障人权方面的努力,从个案细节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含义,闽侯法院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