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生态庭副庭长秦传熙一行到闽侯法院开展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完善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闽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水利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闽侯法院就该院近年来开展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情况及今后的工作计划作了汇报。参会的相关部门也就生态案件移送执行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出不同看法和建议。省法院生态庭副庭长秦传熙对闽侯法院生态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注重生态修复及法治宣传。生态案件较为特殊,除了要注重审判结果,更重要的是要强化判后修复,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继续凝聚各方合力,有效推动多元共治发展。闽侯法院同各部门配合协作已经形成了良性互动机制,要继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上级法院沟通协调,搭建横向、纵向沟通联系网络,切实大力增强生态保护合力。三要创设典型案例,提高社会效果。要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探索新型生态审判模式,及时归纳总结典型案例,强化类案指导,提高审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