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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定制失信彩印彩铃 一家四口主动还清欠款
  发布时间:2018-12-29 16:55: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闽侯法院通过采取强制定制失信彩印彩铃措施,促使一家四口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偿还欠款20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2016年5月1日,被执行人郑某水、罗某玉、郑某龙向申请执行人林某平借款人民币20万元,郑某水、罗某玉系夫妻关系,郑某水、郑某龙系父子关系,该笔债务产生于林某婷与郑某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被执行人林某婷在诉讼阶段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闽侯法院于2017年8月2日作出判决,判决郑某水、罗某玉、郑某龙、林某婷共同偿还林某平欠款20万元及利息。因郑某水、罗某玉、郑某龙、林某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1月12日申请人林某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四个被执行人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且未向法院申报财产。3月9日,闽侯法院将郑某水等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郑某水等人纳入第一批强制定制失信彩印及彩铃人员名单,对该4人的6个手机号码全部定制失信彩印及彩铃业务,促使4个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一次性偿还了20万元欠款,申请人林某平向闽侯法院申请全案执结,并对法院积极采取措施打击失信行为,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