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闽侯法院联合县纪委监委、福州高新区纪委工委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活动,组织30名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被告人林某冰涉嫌贪污罪一案庭审。
被告人林某冰在担任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期间,频繁采取作废票据或以套打他人收费票据的方式,截留侵吞钱款,共计人民币455769元,公诉机关以贪污罪对其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林某冰对罪行供认不讳,表示深切悔恨,庭后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法庭教育。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有声审判震撼心灵,通过零距离接触职务犯罪庭审现场,给旁听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旁听庭审的纪检监察干部们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坚定信念,警钟长鸣,时刻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守底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