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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传来法槌声 大榕树下听庭审
  发布时间:2019-11-30 16:59:00 打印 字号: | |

闽侯法院开展“带着国徽去办案”巡回审判网络直播活动

“听说罗家因房子分不清都闹上法庭了,今天法院直接来咱们居委会开庭了。” 11月29日上午,荆溪镇永丰社区居民们纷纷聚集在居委会院子里,讨论着即将在这里发生的一件“稀罕事”。

原来,闽侯法院今天将法庭“搬”到社区里,在老百姓身边开了一次巡回法庭。法院还通过网易直播平台同步直播庭审,近60万网友在线围观了庭审,这是福建法院组织开展的第2场“带着国徽去办案”巡回审判网络直播活动。

当天一大早,县法院就在荆溪镇永丰社区院子大榕树上挂上国徽,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审判法庭,为即将公开审理罗某金等人诉罗某通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做好了准备。上午9点30分,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罗某金等人与被告罗某通系亲戚关系,双方签订的《借住房屋协议契约》,约定原告将坐落于闽侯县荆溪镇永丰社区井兜的一处房屋暂借给被告住宿,若将来遇国家拆迁征用,须将房屋归还原告。协议签订后,原告将房屋交给被告无偿居住,然而随着近年来辖区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原告认为房屋可能面临拆迁,涉及相关拆迁权益,于是和被告协商房屋归属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发生纠纷。

根据本案诉争房屋1952年办理的权属证书记载,原告有2间房屋的所有权,被告有4间房屋所有权,但土地房产所有证中未注明双方房屋四至,且发证至今已过67年,房屋情况与办证之时已然不同,存在“屋证不符”等情形,难以辨明权属,导致纠纷久调不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原告向法院起诉。

经过1个多小时庭审,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后,庭审暂时休庭,审判长对双方进行法庭教育:区区房屋、同室操戈,对簿公堂,已伤亲情,希望双方能够尊重亲人,珍惜亲情关系,心平气和协商解决问题。钱财终乃身外之物,血浓于水的亲情才是最值得维护的。

最终,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顾念亲情,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法官向前来参加旁听的人员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进行普法宣传。

此次巡回法庭进乡村,将庭审带到广大群众身边,有效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通过旁听庭审,群众不仅直观地感受到了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同时了解法律规定和有关征地拆迁政策,对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确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当地征迁工作顺利开展,为辖区经济发展助力,起到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