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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批准破产企业重整计划草案保护“中华老字号
  发布时间:2020-01-19 16:16:00 打印 字号: | |

闽剧、三坊七巷、青红酒......寥寥数词勾勒出无数人心中的福州印象。福州人向来偏爱青红酒,它不仅深受福建人民的喜爱还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近日,闽侯法院首次以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方式成功对破产企业宏盛公司予以重整,最大限度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拯救“中华老字号”,让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1月17日,宏盛公司给闽侯法院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受理该案以来,闽侯县委、县政府、法院多次就宏盛公司破产重整案召开联席会议,重点解决重整中税务、工商等问题。会后,闽侯法院监督和指导管理人引入重整方,对宏盛公司资产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予以垫付,解决重整过程中宏盛公司资金缺口的问题。同时法院多次组织管理人、重整方到宏盛公司实地勘察,了解公司的资产情况,指导管理人起草重整计划草案。

2019年,闽侯法院先后三次召开福建省宏盛闽侯酒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先后二次表决,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因普通债权组未同意未获通过,后宏盛公司管理人提请闽侯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经审理法院认为,重整计划草案下的普通债权清偿比例高于破产企业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重整计划草案较好地平衡了各方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批准条件,故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批准宏盛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后,闽侯法院将继续履行审判职能,协助管理人处理执行重整计划草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尽最大努力为成功重整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