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侯法院审理了一起校园盗窃案件。
2019年9月,被告人张某在短短二十多天内四次到福州大学学生街的各家餐馆内盗窃财物,分别窃得270个鸡蛋、50斤大米、一桶洗洁精、30斤鸡蛋、50斤面粉等,约价值人民币700元。到案后被告人赵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四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提醒:大学周边的学生街人潮涌动,络绎不绝,热闹繁华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伺机盗窃的黑手。“勿因恶小而为之”,被告人怀着小偷小摸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四次光顾餐饮店,虽然盗窃财物的价值不高,却因多次盗窃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