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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获评福建省公共机构2022年第一批节水型单位
  发布时间:2023-09-20 09:54: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公布福建省公共机构2022年第一批节水型单位建成名单的通知》,闽侯法院获评福建省公共机构第一批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21年闽侯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以来的又一项重要工作成果。

近年来,闽侯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保护水源就是保护家园的意识,倡导节约每一滴水,消除水龙头上的浪费,坚持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引导广大干警自觉成为节约用水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推动节水爱水护水理念深入人心、人人参与节水蔚然成风。为切实加强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闽侯法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组织召开节水研判工作例会4场。坚持以制度规范节水行为、量化节水标准,制定《节约用水计划实施方案》《节水管理制度》《节水统计制度》等节水管理规章制度,推动节水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加大节水资金投入,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安装使用国家标准的水龙头、冲便器等节水设备和器具86件,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积极开展设施设备升级换代工作,更新改造食堂用水设施、老旧供水管网34处,管道阀门、排水器具漏失率为0%。加快推进水平衡测试等技术手段应用,积极将非常规水用于绿化养护,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严格用水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按照“定期巡查、定期检修”的要求进行抄表和管护工作,切实“关住”每一滴水。积极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节约用水理念的贯彻学习,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营造全院惜水、爱水、节水的良好氛围。加大用水节水宣传力度,在院内各用水点张贴节水标识,在办公楼醒目位置张贴节水宣传海报,推动全院干警提高节水意识,树立节水理念,掌握节水知识。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编制并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主题活动、召开专题讲座,推动节水意识入脑入心。

下一步,闽侯法院将进一步紧盯目标任务、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节能效果,对标对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标准,查找不足、深挖潜能,加强节水技改与综合治理,不断提升节水管理精细化水平,持续加大节水型单位创建力度,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为水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