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苏维海一行到闽侯法院督导调研“案-件比”等主要指标工作并召开座谈会。福州中院审管办主任甘力、执行局局长林欢、立案庭四级高级法官魏毅斌、行政庭副庭长杨以、督察室一级科员施炜参加,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榕,各条线分管院领导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闽侯法院关于“案-件比”等主要指标执行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闽侯法院“案-件比”等主要指标现状和存在问题。与会人员围绕如何优化提升“案-件比”“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主要指标进行深入探讨交流。调研组针对闽侯法院在指标运行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结合各条线实际情况给予指导,为指标提升提供切实有效的思路和建议。
林秀榕院长表示,闽侯法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做深做实能动司法,认真学习研判,领会吃透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聚焦“案-件比”核心指标要求,着力推进“四源共治”,从理念、机制、体系、管理等方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在年终岁末攻坚时期,群策群力,把“公正与效率”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案件中落细落实,以质效双优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会上,苏维海专委就闽侯法院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要充分认识“案-件比”是推动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核心指标,准确学习把握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调整变化。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切实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做实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和注重效果。二要坚持对标对表,强化目标管控。要仔细对标对表上级法院下发的“目标参考值”,提出符合实际的提质增效阶段性目标,逐一分解落实,把指标落实到人,有序推动指标晋位提升。要特别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的制度价值和程序价值。三要加大调解力度,减少解纷程序。要以质量的提升来减少程序衍生,加强审判业务研究,特别是上下级的沟通联系。要进一步加大诉中调解力度,深入推进系列案示范诉讼机制,进一步发挥“首案”示范性引领作用,推动系列案件实现诉前、诉中调解。四要加强通报力度,全面督察巡检。审管、督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指标体系的态势通报、督察工作,充分把握当前考核重点导向。通过加强日常数据巡检关注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实现审判、监督、管理的良性循环。
苏维海专委为干警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闽侯法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干警代表参加。苏维海专委强调:一要切实转变理念,更好推动各项工作。要树立能动履职意识,结合实际能动地整改提升。要强化“一盘棋”意识,理清指标关联性,强化条线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树立问题导向,扎实解决问题,摒弃机械司法、机械办案、躺平思想,做到案结事了。二要落实能动司法,提高审判工作质效。要落实好院庭长阅核制,发挥好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强化制度监督等。要把质量放在前面,兼顾效率,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要完善审限管理,从严审批审限,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催办、监督、管理,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三要延伸审判职能,强化纠纷化解能力。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四源共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要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着眼于重点行业领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和非诉化解,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把纠纷消灭在诉前。四要用好绩效考评,提升队伍素质水平。要适应能动司法对法官素质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理论研究能力。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作风建设,开展作风整顿,严格执行庭审规范,自觉提升文书质量,努力做到零差错。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加大司法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