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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同谱共建共治共享“协奏曲”,做实行政争议化解“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4-01-03 1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凝聚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合力,提升新时代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12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陈晓军受邀在闽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作专题授课,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

会上,陈晓军庭长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内涵,为与会人员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法修订解读》专题讲座。陈晓军庭长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述”“行政复议的发展与现状”“修法的背景和意义”“制度创新与理论解读”四大方面展开,结合丰富案例,解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如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与效果、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行阐述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政府是法律实施的主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行政机关应持续强化法治思维,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践行法治为民,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二是加强新法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确行政复议有关原则和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同时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优化了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健全了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程序等新规定。三是优化解纷体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大创新发展,就是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行政复议要做实事实审查,以化解争议为主导功能,行政审判应聚焦合法性审查,强化监督功能。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收获满满。此次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是一次思想认识上的提升、工作动力上的加油、业务能力上的指导,通过培训会了解行政复议法此次修改的背景、特点、重点,对集中管辖、扩大受案、前置规定、便民举措、审理程序、监督职责等内容更加明晰,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责任编辑:闽侯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