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让我们在年前拿回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可以过个好年了!”大诚公司(化名)职工债权代表谢某递过锦旗时万分感慨地说道。在大诚公司破产清算案中,还有53位和谢某一样的职工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了100%清偿。
案情回顾:大诚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2021年9月,大诚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停业,除被迫以办公设备等物品抵偿部分职工工资外,仍拖欠54名职工工资244.22万元,另有十余名职工集资款330多万元无法退还。因大诚公司无法清偿负债,2022年5月,持有生效仲裁文书的职工债权人向闽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现场调查等方式均未发现大诚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债权人遂申请该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
2022年8月,福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大诚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令闽侯法院审理。经随机摇号,闽侯法院确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后,仅接管到存款3.9万元,而经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达415.98万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并公示的职工债权达244.22万元。因债务无法清偿,企业又进入破产程序,职工债权人反应激烈,几度进行投诉、群访。对此,承办法官与管理人积极召开案件分析会,寻找有效办法与出路。
经多方调查,管理人发现大诚公司股东存在股东认缴出资未到位情况。管理人及时提起追缴股东出资诉讼,因大诚公司无财产且债权人无力再垫资缴纳诉讼费,闽侯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缓交诉讼费决定,同时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依法查封股东名下财产。2023年5月,闽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股东承担出资义务,股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10月,经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2023年12月,股东主动履行出资义务,管理人成功追缴出资370.61万元,至此,54名职工债权人债权得到100%清偿。
2023年以来,闽侯法院始终紧扣破产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通过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移送审查“执转破”案件54件,涉及债权7842万元,审结破产清算案件52件,推动52家“僵尸企业”及时出清,盘活企业资产1943万元,以执促破、以破促执,有效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助力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下一步,闽侯法院将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全面加强金融和破产审判工作,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市场主体出清和重生提供保障,助力闽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