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汇聚多元环境保护力量,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辖区生态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闽侯法院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开展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增殖放流,司法巡江守护水域安全
6月5日上午,福州中院、闽侯法院、闽侯生态环境局、闽侯水利局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水生态保险行业代表到上街镇侯官村闽江水生态保护司法修复基地共同开展闽江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福州中院生态庭庭长林樑,闽侯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孔亮,闽侯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杰,闽侯水利局党组成员、河长办主任郑崇和,福州市人大代表、生态环保联络站站长郑书鸿,水生态保险行业代表吴勇川、上街镇侯官村党支部书记王国志等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林樑庭长和林孔亮副院长先后致辞,郑书鸿站长宣读了《闽江生态司法保护倡议书》,号召市民朋友共同行动,争当生态保护的先行者、实践者、宣传者、监督者。随后,与会领导乘上执法船,逆流而上,重点针对水体污染、网箱养殖、生活垃圾倾倒、沿岸山体植被保护等问题开展生态环境巡护活动。巡江行动全程30公里,水域巡查过程中,与会人员针对两岸生态环境现状积极建言献策,并就下一步闽江水生态保护工作形成共识,表示各部门要汇聚多元力量,加强联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力,切实担负起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护的政治责任。
巡江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来到江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一尾尾鱼苗缓缓倒入河中。本次活动共投放鱼苗约10万尾,包括鲤鱼、鲢鱼、草鱼等多类闽江本土鱼种,放归入江鱼苗将有效发挥鱼类修复水质、平衡水体生态等综合作用。
法治宣传,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当日,闽侯法院联合闽侯公安局、闽侯检察院、闽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屿镇政府、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到鸿尾乡市民公园和高新区正荣财富中心广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摆放宣传生态司法保护标语横幅、发放法治宣传单等形式向来往群众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问,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投身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队伍中。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80余份,受到来往群众的热烈欢迎。
下一步,闽侯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加强联动协作,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担负起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护的政治责任,让美丽闽侯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城更美,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