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闽侯法院2024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2024年以来,闽侯法院深化纪律建设,狠抓铁规禁令执行,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2024年上半年,全院干警记录报告“三个规定”1301条,共填报有记录报告信息1040条,其中外部人员过问58条,内部人员过问9条,接触交往973条。
持续深化思想认识
加强宣传引导。将“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规定下发全院学习,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2场,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场,不断增强干警如实填报内生动力。重视实务培训。针对记录填报具体问题,组织填报事项集中学习会2场,下沉庭室指导填报6场,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思想引导、答疑解惑,推动形成“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干警不愿填、不敢填的思想问题和不会填的实际操作问题。注重警示教育。组织警示教育月活动2场,通报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13个,用身边案、典型案为镜鉴,教育全院干警对照检查、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导干警时刻严于律己、守好底线。
持续细化制度落实
建立专人负责制度。组建“三个规定”联络员工作群,各部门明确数据专管员,每月及时提醒督促并负责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每位干警如实、及时填报。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形成“常态化通报+不定期督察”模式,院党组每月专题听取、研究部署“三个规定”工作,定期向县委政法委、上级法院报送全院干警落实填报“三个规定”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公布“三个规定”填报数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完善告知提醒制度。印发相关方案,要求各审判执行部门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向当事人送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提示函,并在开庭时宣读“三个规定”有关要求,提高群众知晓率。
持续强化监督问责
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县委和上级法院从严治党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案,围绕相关专题扎实开展自查工作2场,切实规范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交往行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综合监管。审管办、政治部横向发力,加强人员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信息库和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库,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用好问责机制。动态监测全院干警填报情况,运用“第一种形态”对3名长期“零报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向2个部门发出督察整改建议书,倒逼干警转变固有思维,充分发挥“三个规定”作为“隔离带”“防火墙”的作用。
下一阶段,闽侯法院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狠抓“三个规定”宣传,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对“三个规定”登记填报所提出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坚持通报制度,引导干警及时转变观念,调整理念,实现从“要我报”到“我要报”,“不敢报”到“积极报”的转变,切实做到“凡问必报”“有问必录”。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