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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退货人”薅运费险羊毛二百余万,获刑!

  发布时间:2025-01-15 10:40:34 打印 字号: | |

退货运费险在电商行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有的人却因逐利动了歪心思,成为“职业退货人”,利用运费险“薅羊毛”,非法牟利。殊不知,这运费险的“羊毛”重于泰山,一步踏错就可能身陷囹圄。近日,闽侯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职业退货人”保险诈骗罪案件。

案情回顾2020年至2022年9月,小华(化名)利用其本人以及亲友的身份信息在某购物平台注册多家网店及多个买家账号。小华利用上述买家账号,在其控制的网店进行交易并购买运费险,后进行退货操作, 在退货时虚增快递重量,导致保险公司在平台上向小华控制的买家账号退赔运费险。经司法审计,小华控制的买家账号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人民币二百余万元。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华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采取虚构交易及虚增退货重量等方法,骗取运费保险金共计人民币二百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法院综合考虑本案案情、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等情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二百余万元,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

法官说法: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运费险作为一种补偿性质的保险,其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运费保障,缓解因网购产生的运费纠纷,提升消费者网购体验。骗取运费险的行为不仅增加了系统运行成本,扰乱了网络市场秩序,也间接侵害了真实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电商生态环境。本案中,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自销自买的虚构交易、频繁退货,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同时虚增退货重量,向保险公司骗取运费保险金,金额巨大,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予刑事处罚。

法官提醒不义之财君莫取,诚实守信最重要。恶意薅运费险“羊毛”不可行,其中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涉嫌违法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勿以恶小而为之,更不要积恶成祸,为了一时贪念在行与不行之间,选择了真的“刑”。

 
责任编辑:闽侯法院